“祸兮福之所倚,福兮祸之所伏。”意思是,祸是造成福的前提,而福又含有祸的因素。也就是说,好事和坏事是可以互相转化的,在一定的条件下,福就会变成祸,祸也能变成福。
“祸兮,福之所倚”这句话出自春秋时期 · 老子所著的《道德经》·第五十八章:
其政闷闷,其民淳淳;其政察察,其民缺缺。祸兮,福之所倚,福兮,祸之所伏。孰知其极?其无正也。正复为奇,善复为妖。人之迷,其日固久。是以圣人方而不割,廉而不刿,直而不肆,光而不耀。
祸兮,福之所倚,福兮,祸之所伏,指福与祸相互依存,互相转化。比喻坏事可以引发出好的结果,好事也可以引发出坏的结果。
“祸兮,福之所倚,福兮,祸之所伏。”此言具有一定的辩证法思想内涵,因为辩证唯物主义(后面称“唯物辩证法”)通常讲的就是“矛盾”(“对立统一”),老子所言:“祸兮福之所倚,福兮祸之所伏。”讲的就是矛盾,而且是讲的对立统一矛盾。“祸”使人悲伤,“福”使人快乐,因此“祸”“福”之间是一个对立矛盾。然而“祸”又有可能使人吸取教训而产生“福”,“福”有可能使人乐极生悲而产生“祸”,因此“祸”与“福”之间又是一个统一的矛盾。
“祸兮福所倚,福兮祸所伏”这句话的意思是,有时候祸事当中也有可能包含着福事,而福事当中也有可能包含祸事。
这句话也警示我们如果在生活当中有着一帆风顺的境遇,一定要保持谦虚谨慎,否则容易滋生灾祸。“祸兮福所倚,福兮祸所伏”这句话自然也告诉我们,当我们处在逆境当中之时,也不应该自暴自弃,我们需要以勤奋刻苦的态度去面对它,这样才会得到变逆境为顺境的契机。
这句话也体现了,我们为人处世要保持一种不悲不喜的态度的重要性。